湄公河大案真实事件(湄公河大案的真实事件)
湄公河惨案是一些国际势力经过长期预谋、蓄意操纵、花费重金雇佣泰国军队帕莽军营士兵,甚至包括其他武装组织共同实施的一系列行动。
事实上,有一股势力一直在制造当地局势不稳的舆论,以否定中国恢复湄公河航运流域安全的努力。
泰国军界部分高层跟边境地区的犯罪团伙之间有着种种瓜葛,新成立的英拉政府和前他信政府大力推进的肃毒政策影响了他们的利益,湄公河惨案可能是泰国军方故意给总理英拉出的难题。
事件梗概:两艘中国籍货轮华平号和玉兴8号行驶在湄公河上,因为没有给糯康交保护费,遂怀恨在心,实施报复(详情见BTV栏目《档案》)。他勾结了泰国的一些不法军人,准备报复。
2011年10月5日,两艘货轮行驶至案发现场时,被泰国不法军人拦住并以检查违禁品为由放入违禁品随后枪杀,然后抛尸进河里。
它的真相就和电视剧所演的一样,我们的公民在海外惨遭外国毒贩的毒杀和无端的质控罪名,是人民警察明查暗访深入虎穴帮他们洗清罪名,破解了这件骇人听闻的枪杀案,同时也促进了有关国家联合对这一水域的管理。
影片《湄公河大案》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2012年4月25日主犯糯康被抓获。在此之前,依莱于2011年12月13日被抓获,桑康在2012年4月21日被抓获。2012年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2012年9月“10·5”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2年11月6日“10·5”案件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判决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拓展资料:
10·5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事件又被称为湄公河惨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的事件。此事件造成"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其中1人失踪。2011年10月28日下午,泰国表示,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2012年4月25日,"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在老挝波桥省抓获案件主犯糯康。 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参考资料:人民网--湄公河案元凶执行死刑
是真实案件。2011年的10月5号,两条中国商船,玉兴8号和华平号,13名中国船员,驶离了西双版纳的关累码头,沿着澜沧江-湄公河水道开往泰国清盛,从此再没能家。
2天后,在湄公河的水面上,他们的尸体被发现:有的双手被反绑,有的被套上头套,有的脖子被扭断,有的甚至被割下半个舌头。
是真实的。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中国籍船只“华平号”和缅甸籍船只“玉兴8号”在湄公河流域被两艘不明身份的武装快艇劫持。当时与被劫船只一起的还有“华鑫6 号”,但由于位置靠后,未被拦截。“华鑫6号”船员证实,看到有7到8名武装匪徒登上两艘船后挟船离去,随后便与其失去联系。
真实的,这是我国警方与缅方警方合作侦破的大案。起因是我方人员在湄公河遇害,我警方深入缅甸侦破案件,与缅方合作使凶犯全部被缉捕。